用基本的「形」與「色」,表現一處虛幻的空間,傳遞一種有關悲劇與甜蜜的情緒;一種低調的聲音。色彩即是主體;形式即內容!
2005/06/09-2005/07/03
桃園文化局桃園館第一、二展覽室及二、三樓畫廊